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教职员工作风建设,中共南京仙林外国语学校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于6月 26日开展了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的专题学习。此次学习由校党委书记李习凡主持,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学习会上,首先由李习凡书记领学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关于违规吃喝的相关文件精神。违规吃喝作为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如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规吃喝案件主要分为四类:一是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三是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四是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在认定违规吃喝问题上,关键要弄清参与吃喝的人员关系、吃喝的地点性质和吃喝的钱款来源,即和谁吃、在哪儿吃、谁付钱。党员干部正常的家庭、亲友聚餐不受限制,但如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论费用是否为公款,均属违纪。尤其是来自下属、下级单位、企业、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一旦接受即违反纪律。在吃喝地点方面,若涉及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无论其他情况如何,一律违规。钱款来源上,假公务真吃喝(假借公务活动用公款支付吃喝费用)以及真公务超界限(公务活动中超标准、超范围或借机大吃大喝)都被认定为违规。
李习凡书记强调,“违规吃喝”问题及相关纪律的执行范围,虽主要针对公职人员,但鉴于我校是由南京外国语学校(市直属学校)输出管理的学校,其管理模式与公办教育体系存在紧密关联性,且承担着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因此需参照公职人员相关纪律规定,严格落实“违规吃喝”问题的管控要求,确保在教育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维护教育行业的清风正气。大家要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问题的严重性,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更应以身作则,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规吃喝行为的发生。同时,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对违规吃喝认定标准的认识,增强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